本报讯(通讯员张东雷)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和统筹安排,我市于近日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的代理机构12家,采购项目60个。
为做好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阶段工作,市财政局采取“市县联动,共同参与,集中检查,全面落实”的办法,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抽调12名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检查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根据代理机构自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料,从各代理机构在全市范围内代理的项目中抽取60个项目,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8个、竞争性谈判项目21个、询价采购项目6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0个、废标项目5个。检查组采取书面审查材料、现场核实、询问代理机构业务人员等方式,对抽查的60个项目进行了逐项逐款排查。此次检查共查出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组织采购程序、撰写评标报告、发布公告结果以及财务制度管理等方面不规范、不完备的问题60余个,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