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土地收购储备?
答: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二、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施土地储备不是简单的“以地生财”,而是优化配置城市有限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土地,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为城市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因此,土地储备工作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来衡量,还应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诸多方面。
三、土地收购储备的方式有哪些?
答:所谓土地收购储备的方式,就是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或城市其他使用者手中向政府集中的实现形式。现阶段,有以下几种形式:
1.收回储备,是指政府按照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的约定收回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
2.收购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照有偿原则,对于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通过市场的方式,从原土地使用者手中购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
3.征收储备,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
4.置换,是指运用价值杠杆,以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为目标,实现不同土地使用权的置换。
四、哪些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
答:根据《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五种类型的土地都应纳入土地储备: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收购的土地;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五)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五、申请土地收购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土地收购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权属凭证;
(五)申请收购土地地籍图;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