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庆攀、董增超)2014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靠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
保障经济转型发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查案活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线,保证国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与市地税局联合开展“房地产税收专项治理”活动,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6490万元,切实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
保障美丽焦作建设。市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美丽焦作的实施意见》,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有机统一。严肃查处节能减排、退耕还林、国土资源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50件70人,为绿色发展、永续发展扫除障碍。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市检察机关兑现“爱民实践服务八项承诺”,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交通运输、责任事故、农机补贴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9件118人。博爱县勤奋小学及幼儿园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依法追究了4名食品监管渎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犯罪案件127件174人,其中大案122件、县处级干部要案10人,已侦查终结120件164人,提起公诉107件140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81件125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工程师马锁柱受贿案,省工商局原办公室主任陈世良涉嫌贪污、受贿案,市卫生局原纪检组长岳晓虎涉嫌受贿案、沁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石清功涉嫌受贿案等。
切实加大反渎职侵权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4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9件,已侦查终结18件38人,提起公诉21件40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2件47人。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对10名涉案公职人员立案查处,严肃责任追究,促进依法行政。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96次,受教育人员73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针对科研经费、公共卫生服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34次,发出检察建议38件,帮助相关单位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
举报职务犯罪亟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与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社会各界支持检察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创建和谐社会需要公民共同参与,举报犯罪是所有公民的责任。根据修订后的《举报工作规定》,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可以采用信函、走访、传真、预约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统一的“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或者“12309”举报网站(www.12309.gov.cn)、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