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娄琪)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近日向首批两名创业大学生发放共计1万元的创业(开业)补贴。
据介绍,这项政策明确规定,初次创业、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工商登记三个月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吸纳就业三人(含)以上,可向区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