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根干的危害有目共睹。如何遏制这个现象?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和有关县区及乡、镇、街道负责人,寻求破题之策。他们建言献策,强烈呼吁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和治理力度,综合施策,动员广大民众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之所以一些人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根干,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缺乏生态保护意识。”,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护站站长、高级工程师李济武说,治本之策就是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危害性,增强民众保护生态环境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大家爱树护树的自觉性。他呼吁那些采挖、运输、买卖、加工、销售野生植物根干的群众,不要为了个人私利破坏大家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资源。他告诫广大民众,山区野生植物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采挖植株或树桩、树兜、树根,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是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加工野生植物及根干,希望大家遵纪守法,不听信炒作谣言,不采挖、不买卖,不收购,不把玩,从我做起,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采挖、销售、收购、运输、加工野生植物根干等不法行为该由谁来监管?市林业局资源管理科科长牛有玲说:“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划定管护责任区,‘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理直气壮管起来。”
山区侧柏等根干是十分重要的森林资源,是保持水土环境、改良气候的物质基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是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保护本辖区森林资源的责任主体,务必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防为官不为等现象的发生。牛有玲建议,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本辖区的植物根干保护工作,制定保护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划定责任区域;要组织乡、村两级护林员队伍,强化管护责任,对山口出入人员和车辆严格盘查,防止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根干行为在本辖区发生。
“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是造成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根干事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杨海军说,我市有110万亩山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8%,森林公安在这么大的范围内抓捕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根干的犯罪分子犹如大海捞针。据了解,我市目前的相关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只有70名森林公安干警,市森林公安局只有10名干警,沿山各县市区也各有10名干警。他建议,要在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基础上联合作战,定期组织警力对区域内木材及树木根干销售点、木材根干加工点进行密集检查,依法取缔违法销售和违法加工窝点;要加大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护林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作用,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规范市场准入机制,堵疏结合。”市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站长、教授级工程师冯晓三说,对捡拾的干树根和干树枝、工程施工挖出的植物根干和从其他地方运输来且有合法证件的植物根干成品,要规范经营主体,合理界定经营种类、范围、条件,在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基础上和接受相关部门监管下依法经营;工商和市场管理部门要把好准入关口,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广泛监督、群众行动的综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