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郭志恒)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不让一名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我市将于7月13日起,为全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贷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贷1.2万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据悉,与往年相比,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办理程序更加简化,还款方式更加便捷。
首次申请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和政府推出的一项旨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解决上大学难问题的惠民政策。它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家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学生可直接到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我市自2013年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全市已先后为3669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达2600.17万元。市教育局提醒,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须无不良信息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申请贷款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到所在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即可携带相关材料和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续贷学生无须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首次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出示的材料包括: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持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若在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时,学生证原件丢失,需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
三个变化让贷款程序更简化还款更便捷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三个显著变化,具体为:申请学生范围扩大。往年只有考入外省高校的学生可以办理助学贷款,今年申请范围则扩大到所有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续贷手续进一步简便。往年办理续贷手续的学生需要提供本人签字的申请表,许多学生不得不中断实习或工作,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今年,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个人身份证并打印申请表后,可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还贷途径增加。以往学生还贷均需要通过支付宝的“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进行。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开通了pos机还款方式,还款人可直接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申请以刷卡方式进行还贷,特殊情况的可申请资助管理部门到贷款人家中进行上门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设立统一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咨询邮箱:zhuxue@cdb.cn。
焦作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电话: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91)2992825;孟州市(0391)8150183;沁阳市(0391)5909388;武陟县(0391)7286632;修武县(0391)7115802;温县(0391)6192116;博爱县(0391)8623032;解放区(0391)8762069;山阳区(0391)3998180;中站区(0391)2952179;马村区(0391)394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