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范磊)今年年初以来,市财政局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该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下发文件布置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将“三公”经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1440万元,较2014年下降7%。其中,公务接待经费2450万元,较2014年下降21.2%;公务用车经费8790万元,较2014年下降2.3%;因公出国(境)经费200万元,与2014年持平。
该局高度重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焦财预[2014]112号)、《关于做好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通知》(焦财预[2015]12号),分别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规范公开的内容、格式、形式和程序。
截至5月底,市直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全部公开;市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应公开326家,已公开326家,公开率100%。10个县(市)区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全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