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 玲
工作时间不管在哪儿,只要见到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科长李小五,总能发现他手里拿着一个蓝皮的文件夹,里面装着30余项工伤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不管是接待群众咨询,还是实地进行工伤走访调查,一个文件夹在手,就能依法化解企业和职工的工伤风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日前,李小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微笑着说。
“不管是工伤保险,还是医疗、生育保险以及劳动能力鉴定,都与老百姓看病就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李小五严肃地说,人社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宣传政策、做实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
去年9月正式实施的工伤新规引起市民的极大关注,科室电话每天响个不停,还有一些群众上门咨询政策。新规对“上下班途中”的内涵进行重新界定:上下班时顺道买菜、接送小孩、去父母家吃个晚饭也包含在内。这也引起了一些市民的疑问:“那我下班去买菜在菜场滑倒后受伤也算工伤吗?”“我开车去买菜的路上撞车了算工伤吗?”目前,每天通过电话或到科室咨询政策的人很多。那么,是不是上下班途中买菜、接送孩子受伤都算工伤?其实并不尽然,还要看具体情况。李小五对此翻出文件夹里新《工伤保险条例》那一页向记者解释说,在上下班途中,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至于在上下班途中买菜不小心摔倒的,这种情况不算在内。
记者在李小五办公室采访时,抬头看见了墙上挂着三面锦旗。其中一面上的“热情服务 主持正义”8个大字熠熠生辉。“我市一名农民工在外地打工时,不慎从工地的30米高空坠落,这名农民工申请工伤时,工地老板却拒不承认,还谎称是农民工去偷东西造成摔伤。”李小五向记者还原这面锦旗的来历,“我们通过实地调查,做通了工地老板的思想工作,并特事特办,专门请了3名专家为农民工鉴定伤残等级,最后工地老板和农民工双方都非常满意,这位农民工享受到了数万元的工伤待遇,特送锦旗向人社部门表达谢意。”
“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是工伤认定,确保工伤认定的公开、公平、公正至关重要。”李小五说,“工伤认定不是哪一个人随便说认定就能认定。每一个案件都必须上会研究后才能作出决定。为确保认定准确无误,开好4个工伤认定会是前提:一是工伤认定的科务会。对简单的、生产性工伤认定,由科务会负责认定。每周五由科长主持,对生产性的工伤进行集中认定。“职工受伤后,往往所需医疗费巨大,不少单位要求尽快认定工伤,这样单位就不需再额外垫付医疗费。”李小五表示,“我们积极从工伤职工和单位的需求出发,每周集中举行一次工伤认定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提高了工伤认定质量和效率。二是行政、经办联审认定会。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之内突发疾病死亡或交通事故等非生产性的工伤事故,由行政、经办机构共同研究认定。三是局长联席认定会。对特别重大、疑难案件,上报主管副局长并召开有主管副局长、行政、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认定。四是对省人社厅每月举行一次的集中认定会,市人社部门积极参加,并在会上就一些疑难案件向省人社厅领导请示、与兄弟地市进行交流,拓展思路,提高业务水平。
6月29日下午一上班,李小五带着那本文件夹冒雨驱车赶往武陟县,为一起疑难工伤认定案件到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对一些较难把握的案件,科室工作人员平均每周两次实地进行走访调查,掌握一手资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场调查取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李小五说,去年经科室认真调查,排除了4起死亡申报工伤的案件,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避免工伤保险基金损失数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