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5月1日起,我市法院将立案环节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以确保当事人的诉权。2个月过去了,效果如何呢?昨日,记者从解放区法院举办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该院共登记立案809件,同比增长64%,其中行政、民事、执行案件激增。
新规实施以前,社会上普遍流传着立案难、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立案环节存在障碍和问题。今年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有效解决了因为立案周期过长、各地掌握的立案标准不一等导致的群众立案难问题。
市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乔国立说,解放区法院作为主城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立案登记制使这一矛盾更加突出。这基本上代表了全市法院的情况。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解放区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配备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采取书面清单、一次告知、温馨提醒、当场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巡回立案、立案引导等一系列举措,力破立案难。2个月内,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共登记立案809件,同比增长64%。
针对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潮”,下一步,该院将利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发挥调解组织和社会法庭的作用,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利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处理1.5万元以下民事案件。该院还将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方便外地当事人立案;完善服务大厅硬件设备,逐步实现诉讼服务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