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①)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郑重承诺,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第四,修身要“尚德”,做到操守为重。“知耻”是修身的道德底线。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教育,关键是要引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内里外表一个样。明大德,要绝对忠诚于党、坚定理想信念,决不能“吃党的饭、砸党的锅”;守公德,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在家庭做好成员、在单位做好职工、在社会做好公民,起好带头引领作用;严私德,要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树立良好家风,学会知足、学会感恩,追求德行天下、幸福人生的境界。从古至今,不管是做人还是为官,知耻是人生最坚固的心理屏障,也是最可靠的思想基石。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不肯易其身”,才能保持自己的节操。修好荣辱观,要坚持自省自警,对照焦裕禄等先进典型查找不足、做到慎独;坚持学思并重,按照郭庚茂书记提出的“就实求实、反求诸己”,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坚持道德实践,把尚德的追求体现到小事小节上。
第五,修身要“知止”,做到以畏为敬。孔子讲:“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这“三畏”就是一种道德敬畏感,是精神上的自律。明代方孝孺讲:“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
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这些都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对道德、权力的敬畏,对自律、慎独的追求,至今仍有警示借鉴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严以修身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始终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道德、敬畏法纪、敬畏权力。
(三)
学以致用、经世致用,是历史的经验,也是现实的召唤。践行严以修身,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标准,用党性是否增强、境界是否提升、作风是否转变、工作是否有为来检验修身效果。具体到政府角度来讲,践行严以修身就是要心在百姓,着力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清廉政府”。
——坚持把严以修身的要求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之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能,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健全机制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科学决策程序;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健全政府会议决策、政策文件法律审查机制。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规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路交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领域执法行为,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坚持把严以修身的要求贯穿到阳光政府建设之中。严格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强化权力制约,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扩大交易范围,杜绝自由裁量权违规使用和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府文件查阅中心、政府网站等载体,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制度,加大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开展职能部门、职能科室评议,涉企部门电视问政等活动,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严以修身的要求贯穿到效能政府建设之中。各级各部门要增强高效意识,在稳定经济增长上谋实招,在转变发展方式上求实效,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办实事,用严和实的要求建设高效政府,为焦作发展开路。要求真务实,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在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要深化改革,大力简政放权,编制权责清单,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的范围、流程和时限,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要优化环境,坚持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服务效率,严肃查处违法阻挠施工的人和事,严格控制各类涉企检查评比活动,打造高效的办事环境、和谐安宁的建设环境。
——坚持把严以修身的要求贯穿到清廉政府建设之中。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生命,既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肃执纪问责,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预防和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钱,扎紧制度笼子,防范权力越线。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