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即“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创新驱动,营造宽松环境,拓展海外合作,加强智力建设,加强引导支持,作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