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领夫带领观摩团一行60余人到博爱县人口计生委,现场观摩该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近年来,博爱县人口计生委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模式,不断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开展行政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型转变,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构建了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创新“三项机制”,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该县创新优质服务机制,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将原来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14项合并为7项,缩减了50%。二是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册的办理进行规范,简化了程序,作出了服务承诺,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便民代理服务工作机制,将生育证办理、奖励扶助等20余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代理范围,实现了优质服务进家庭、群众办事不出村。同时,该县创新宣传教育机制,利用人口文化大院、网络电视远程教育、宣传品入户、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文艺宣传队等有效途径,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真正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群众计生法律知晓率达98.3%。另外,该县还创新监督维权机制,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369个,全面公开节育、生育、奖励、处罚和各种服务项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700多名担任监督员,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依托县人口计生网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诉求渠道,随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咨询和投诉。
做到“三个规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县着力规范队伍建设,每年定期组织人口计生系统政策法规知识培训,邀请省、市、县有关专家当面授课,组织全县人口计生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努力转变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服务能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运用水平;规范行政指导,通过实行行政提醒、行政提示、行政警示和行政回访四项举措,引导、督促群众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印发了《博爱县计划生育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和《博爱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有效杜绝了程序违法,提高了办事效率。
推进“三个结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与提升为民便民能力相结合。2013年以来,该县投资23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计生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和计划生育视听教育基地,为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周到的服务,即在生育文化服务中为群众获取计划生育知识和信息提供方便;在技术服务中为群众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提供方便;在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服务中为群众维权、办事提供方便。二是与落实优先优惠政策相结合。该县全面落实国家、县、乡镇街道、村链式奖扶政策,使广大群众在落实国策的过程中得到更多实惠。三是与群众自治工作相结合。该县指导乡镇街道、村整合资源,修订完善了群众自治公约,积极推进诚信计生,并把行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宣传管理员工资报酬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支出范围,形成了“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主导抓落实,依法‘四议两公开’,群众自治促和谐”的新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模式。目前,该县206个行政村街中,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达82个、合格村达109个。该县孝敬镇留村、许良镇南道村荣获国家级“群众自治示范村”称号。
(王晓波 毕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