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超群)从7月份开始,市工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秩序不断好转,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
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思维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该局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网络市场监管能力,严厉查处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中,该局紧紧把握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强烈的焦点和消费热点,以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依法查处、曝光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该局结合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涉网信息情况,通过网络抽查和实地检查,对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进开展经营性网站备案、贴标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落实网店实名制,做到对主体数量清、情况明。同时,该局与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协作,打击网络交易非法主体网站,重点打击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从事欺诈经营等违法行为。针对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该局建立了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强化网络交易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农资及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的其他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该局重点查处各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并曝光不诚信网站。
该局以落实新《消法》、新《广告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和即将出台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为重点,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制定完善网络经营者资质审查制度、商品质量检查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信用管理等制度规范,督促平台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在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上,该局通过重点抽查检查、经济户口信息比对、资质荣誉比对和关键词搜索、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方法,多渠道收集案源线索,及时发现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完善案件查办机制,打通条线、地区间“诉转案”通道。积极拓宽执法领域,依法查处网络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亮照亮标”和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类违法行为。该局还强化了对农村网络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指导,促进合法、诚信经营,积极防范农村网络市场发展中的经营风险和监管风险。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特别是跨区域、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网络经营者,有效防控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