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小豹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树立‘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6月30日上午,由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市直有关执法部门法制科负责人组成的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观摩团,到市质监局观摩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时,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小平向大家介绍。
市质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同时以服务促提升,打造一流队伍;以服务促规范,树立一流形象;以服务促发展,取得了质监事业和社会效益双丰收。2011年以来,该局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荣获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河南省质监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先后3次被授予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荣获全国质监系统区域整治先进集体、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强化重视与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为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制订创建方案,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同时,该局把强化培训作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基础,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并建立培训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每年确定一个培训主题,聘请上级领导、专家讲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国、全省的大比武;坚持“晨会学习制度”;开展执法技能交流培训会……在工作中,市质监局通过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以此来服务我市经济建设。
在近年来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该局先后涌现出了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张素勤;全国质检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文涛;全国质检系统执法办案能手王二锋、王建军、张友富;全国棉花检验专家组成员成良菊等一批先进典型。同时,王二锋还入选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专家库。
注重监督与宣传,促进服务规范
执法规范化,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关键。市质监局从加强执法监督与宣传入手,促进行政执法服务规范。该局聘请律师作为长年法律顾问,在服务中指导、在执法中参与。同时,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该局修订、完善了《焦作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约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2011年11月份,我们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了“两法衔接”办公室,建立了案件网络平台,把每一起立案案件都录入平台,主动接受监督,有效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质监局副局长张秉玉说。
为加强执法监督,该局聘请了2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把事后监管调整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暗箱操作、办案随意性等问题的出现;对重大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意见和态度,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合法、合理、便民、高效。
注重宣传,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是该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为此,该局积极组织开“3·15维权”“计量日”“质量月”“标准化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借助媒体,广泛宣传依法行政、服务民生工作;坚持每年开展质监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向企业发放《焦作市质监局服务企业手册》,了解并满足企业的需求。
优化程序与机制,提供长效服务
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市质监局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权利清单,确定保留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56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职权39项,并把办事流程、收费依据等内容在焦作市网上服务大厅、《焦作日报》上进行公示,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运行,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约谈制度为企业提供警示和提醒服务。2014年,市质监局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进行约请谈话,并制定了《约谈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全市质监系统共约谈企业43家,有效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升。
专家服务团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管理中的“急、难、愁”问题。该局组织开展“涉企政策大讲堂”,组织专家服务团深入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等;先后召开质量分析会42次,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56个,免除计量检定费和质量检验费用38万余元,为企业减少损失89万元。
叫响“金质调解”口号,化解质量纠纷。该局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各类产品质量纠纷,将行政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群众的每一件申诉、来信来访事项都认真处理,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采用听证机制,促使双方消除隔阂,达成和解。2013年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1712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联络机制可及时获知企业的打假诉求,快速有效帮助企业进行维权。该局充分利用职能优势,针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品在外地被假冒、自行维权难等问题,帮助企业打假维权。2013年以来,该局应企业之邀到外地帮助企业维权17次,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
“完善工作机制是确保服务长效,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保障。我们建立专家服务团制度,推行金质调解,开展约请谈话等机制,都是为了保障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从而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张秉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