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城管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以来,因其携带方便、操作简单、记录清晰等优点,深受广大城管队员的青睐。城管队员处于执法第一线,如能巧用、善用执法记录仪,不但可以真实还原执法现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争和纠缠,还可以监督、规范执法者的一言一行。
7月8日,记者走进山阳区城管局,为您讲述城管队员和执法记录仪的故事。
“2014年冬季,我们在塔北路早市执勤的时候,遭遇过商贩的诬陷。”该局城管二大队队员马永强在回忆起当初执法的情景时,仍庆幸对现场进行了视频记录。
“7时左右,我们照常对早市进行监督,当走到塔北路时,发现一位中年妇女在早市范围之外摆摊。”马永强说,“我们依照规定让她把摊位移到早市内,她不但不走,还用绳子打我们的队员。”
“幸亏我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了全过程,不然还真说不清。”马永强感慨道。
记者通过电脑转存执法记录仪的视频看到,一位中年妇女一边与城管队员纠缠,阻拦城管队员拍摄取证;一边向周边群众诉说城管队员阻止她摆摊。突然,她掏出一把剪刀意图袭击城管队员,幸亏被周边的群众及时拦了下来。视频最后,中年妇女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说城管队员不让她走,遭到周边知情者的严厉指责。
“我们的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遭遇摊贩歪曲事实,或者煽动亲属、邻居阻碍执法时,队员的解释、劝阻工作都比不上播放执法记录仪里视频资料的效果。”山阳区城管局副局长李建雷说。
执法记录仪的作用不仅如此,它还发挥着威慑的作用。该局城管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霞光负责市解放路、山阳路至焦东路路段以及丁字路的执勤,这些路段人流量大,流动商贩们喜欢在这里摆摊。没用执法记录仪以前,刘霞光和队员们有时为了取证,就用手机拍摄,但有时会遇到摊贩抢夺手机的情况。
“现在有了执法记录仪,我们再去劝说商贩的占道行为时,他们会说,别拍别拍,我现在就走。”城管队员千京宁告诉记者,“执法记录仪还是有一定震慑作用的。”
“虽然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遇到不讲道理的人,还是要做好取证工作。”该局监察科科长王佳告诉记者,“为了让队员们用好记录仪,山阳区城管局已多次进行培训,以确保拍摄资料的完整性和公正性。城管队员在进行执勤、检查、巡查等日常执法活动时使用,用执法记录仪客观记录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每台执法记录仪都输有专用执法人员编号,一线人员没有权限修改或删除视频资料,监察科负责将记录下的视频资料进行存档。”
“使用执法记录仪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起到收集、保存重要证据的作用,还可以如实记录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监督、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对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都是一种保护。”李建雷说。(本报记者 张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