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沈 欣 郑 军
5年来,孟州市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改革,打破“瓶颈”,扩容倍增,多元融合,优胜劣汰,实现了“村村都有陪审员,事事都有人来管”的良好局面,让陪审员接了地气、有了底气,真正成了人民的代言人、法官的好帮手。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借鉴孟州市法院等法院经验,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立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人左右。
打破“瓶颈” 扩容倍增
2009年以前,孟州市人民陪审员只有25人,学历层次虽然较高,但是不接地气,陪而不审,审而不议。为此,该院党组提出了一条改革思路——人民陪审员必须接地气!每个行政村(居委会)选取一至两名人民陪审员,让他们就地参与调解、就地化解矛盾。
然而改革初期,一项规定却成了“瓶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人民陪审员人数不低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不高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按此规定,孟州市法院最多只能选任50名人民陪审员。
2010年,改革迎来了转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在《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可高于本院法官人数,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确定。为此,孟州市法院党组多次向孟州市人大进行专题汇报,并最终得到了人大支持。
孟州市法院积极行动,通过当地电视台发出号召,希望符合条件又有志于人民调解事业的孟州市人民积极报名,踊跃参与。至此,孟州市拉开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大幕。
在此后的一个月里,近千名群众通过自愿报名和社区、组织推荐的形式参加了人民陪审员的选录。经过初选、面试、考核、审查,最终有342人被正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至此,孟州市274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村村(社区)都有人民陪审员”。
规范管理 全程参与
人民陪审员由过去的25人激增到342人,如何科学管理、量才使用?如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孟州市法院采取了分片管理使用模式:将孟州市11个乡镇划分成5个区域,分别由该院2个民事审判庭和3个基层法庭负责;根据人口、面积、年平均发案量等因素将各法庭辖区划分成若干片区,每个法官负责1个片区,将片区内人民陪审员的推荐和考核等工作交由该片区法官负责。
矛盾纠纷在法庭登记后,片区法官首先与当事人所在村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联络沟通,由人民陪审员先对案情进行调查了解,然后进行诉前调解,争取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由片区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共同对案件进行审理。案件审结后,片区法官再与人民陪审员结合,对所有不服法院判决的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和执行和解工作,争取生效民事判决早日执行到位。
“以审代训” 提升能力
342名人民陪审员年龄大小不一、文化水平高低不等,为了尽快让他们了解审判程序、进入审判角色,孟州市法院推出了“以审代训”的新模式。
今年5月18日,孟州市法院谷旦中心法庭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谷旦镇的32名陪审员全体旁听了案件审理。在庭审中,人民陪审员一边听、一边记录,还不时翻阅手中的法条。庭审后,法官主动与人民陪审员交流、探讨,解答大家的疑问。“咱法院的法官真贴心!经常组织我们就近旁听案件,还现场教我们如何审理案件,这种实战化的培训使我们受益匪浅。”人民陪审员台建东深有感触地说。
目前,这种培训模式已经实现常态化,各审判业务庭每周都要安排片区的陪审员参加一次“以审代训”的庭审观摩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陪审员队伍中的“70后”“80后”,孟州市法院还通过网络庭审视频直播平台发布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视频,并通过短信、微信平台推送,方便他们随时通过网络学习法律知识和庭审常识。
多元融合 促进和谐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应对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纠纷新特点的必然要求。如何将人民陪审员纳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是孟州市法院党组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孟州市法院党组以“分片管理、就地使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为基础,融合现有人民陪审员网络,建立了“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乡镇诉调对接工作站——村(社区)诉调对接工作点”的多元纠纷化解网络。
今年4月初,城伯镇义井村诉调对接工作点刚建立,便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张老汉的3个儿子因赡养问题找人民陪审员张喜胜评理。张喜胜马上进入角色,一边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一边联系村里的长辈共同商讨解决办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张老汉的3个儿子终于握手言和。
4月份以来,多元纠纷化解网络共化解各类矛盾40余件。
有进有出 优胜劣汰
“我代表孟州市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几名人民陪审员资格……”这是孟州市法院院长李沙弟向当地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2014年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就是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免去考核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并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人民陪审员的增补计划。
孟州市法院在2009年启动“一村(社区)一陪审员”计划之初,就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了履职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和符合办法中规定的9种“退出”情形的人民陪审员,统一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同时,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模效应,实现“一村(社区)一陪审员”就近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初衷,孟州市法院还根据每年人民陪审员员额数量的实际情况,制订年度人民陪审员的增补计划,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连续性。
“一高两低” 效果显现
2012年至2014年,该院共有28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1864次,参与庭审各类案件1772件,参与执行案件712件,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出现了调撤率高、立案率低、上访率低的“一高两低”现象。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3年来一直保持在85%以上,案件受理数与往年相比平均下降15.3%,新发涉诉信访案件数下降52%左右。
2013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副部长牛建华一行到孟州市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3年6月4日,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专门到孟州市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并作出批示:“孟州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值得全省基层法院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法院还借鉴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推出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