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不避让……这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从7月27日起都将受到处罚。
近年来,因机动车遇行人不减速、不让行、不避让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幅增加,不仅造成了较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还极大地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为预防和减少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集中对机动车遇行人不减速、不让行、不避让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对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安全驾驶、文明礼让。
高小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