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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阳区地税局
加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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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孙亚伟)今年年初以来,山阳区地税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未达起征点营业税纳税人的发票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把未达起征点的政策贯穿到日常宣传、新开户宣传、老业户定额调整的宣传之中,及时纠正部分纳税人对税法的片面模糊认识。

  二是严格审核新办税务登记,要求各征管单位对纳税人申请新办税务登记严格把关,凡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自发生纳税义务30日内未办理的,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处理,然后再办理税务登记,防止和杜绝以套取发票为目的办理税务登记。

  三是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按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业户发票,对其发票领购的版面数量进行有效控制,对开具、保管、缴销加强管理。已使用网络发票的纳税人、企业(餐饮、住宿除外)不再发放定额发票,个体双定户领取定额发票的用量不超过核定营业额的20%。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领取定额发票的使用量不超过核定营业额的50%,足额供应网络发票。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未达起征点户的发票领、用、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具、保管发票或转借、买卖发票等违章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净化发票管理环境,维护正常的发票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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