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健康之路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人民医院完成我市首例 带血管游离腓骨治疗股骨头坏死手术
北京医师协会脑胶质瘤会诊中心 焦作协作医院成立
仁心仁术写大爱
我国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
站太久伤腰背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胡浩)记者21日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为发挥社会组织易于接触高危行为人群及感染者和病人、工作方式灵活的优势,支持社会组织科学、有序、规范地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

  为贯彻国务院要求,国家卫计委、财政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及《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的筹资方式、管理机构职责、支持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对象,并对资助项目的申请、确定和实施作出了相关规定。

  社会组织防艾基金为全国性公益专项基金,所需资金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国际组织无偿援助以及其他合法方式多渠道筹集。2015年,中央财政已投入5000万元启动资金。社会组织防艾基金每年向全国公开征集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资助的社会组织和项目。社会组织防艾基金主要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检测咨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等工作。主要支持对象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也支持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与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联合申请项目。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社会组织防艾基金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卫生计生领域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尝试。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社会组织防艾基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科学、有序、规范地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防治工作成效。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