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杨婧)入伏后,酷热难耐,游泳池成了人们解暑纳凉的好去处。那么,我市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如何?水质是否达标?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连日来,我市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联动,对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巡回抽查,结果显示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状况总体良好。
为防止因游泳场所水质不卫生导致的传染病发生,保障消费者游泳时的卫生安全,6月底,我市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一个月来,我市各城区和示范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先后对18家游泳池进行了抽样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这18家单位均设立了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有专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取得了有效健康合格证明;5家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按规定建立了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并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清洗消毒。这些场所的游泳池水净化、消毒、更换、余氯测定及消毒剂投放、浸脚池水更换等均有记录和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有专人负责池水净化消毒工作。
从自检及检测公示情况看,游泳池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有14家游泳场所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了检测。对于自检项目不全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此外,在各县市区及示范区卫生监督机构检查的基础上,市卫生监督执法局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随机抽检了14家游泳场所的布局、通风、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管理、自检及检测公示、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从抽检结果看,我市各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所抽检的游泳场所中,有13家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卫生监督机构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警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细节性问题,市卫生监督机构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对游泳池水及游泳池壁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经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同时,要求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投放消毒剂的数量,使池水余氯含量维持在0.3~0.5毫克/升。对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确保游泳者的人身健康。
据介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将不间断地对各游泳场馆的规范情况进行复查,并及时向市民反馈,确保市民能够放心游泳。同时,邀请公众参与监督,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可向游泳场馆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