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邓琦)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我市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放射诊疗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制度。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和制度,加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等管理。
通过整治行动,将全面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五个统一”,即档案管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宣传内容统一、警示标志统一、公示信息统一;达到“五个100%”,即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率100%、放射诊疗设备许可登记率10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率100%、个人剂量监测率100%、放射诊疗场所和设备检测率100%。
为扎实做好整治工作,我市制定了整治时间表,明确2015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完成;2016年上半年50%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专项整治目标;2016年9月30日前,全市所有放射诊疗机构全面实现专项整治目标。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合理安排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督促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放射诊疗行为,确保整治行动按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内容完成。
据了解,从明年10月起,我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将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市卫生局将按照不少于20%的标准,对各县市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全市通报专项整治结果,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