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郭艳,女,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2008年通过考试招录到市中级法院,现任审判监督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全市优秀法官,在2014年度机关论文实践研讨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郭艳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法学专业。那年,成绩优异的她放弃报考其他专业而选择法学,那个时候她就憧憬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一名法官,甄别真伪,还民公道。实现这一梦想的时候,郭艳已经29岁。“能当好法官,身边人对我的帮助和信任是最大的动力。”郭艳说。
已近而立之年的郭艳走进法院,想得最多的是怎么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让她欣慰的是,老法官们对她这个年轻法官都伸出了友爱之手。熟悉环境,业务办理,文书起草,判决送达,每一个细节都让她感受到了来自同事们的热心和帮助。
审监庭的职能简单地说就是监督其他法官办的案子。在处理再审案件的时候,郭艳总是保持和前期办案法官的良好沟通,在这个过程中,她没有感受到抵触和反感,而是坦诚的分享和交流。2012年,在再审一起遗产继承案中,郭艳觉得申诉一方的主张应该得到法律支持。于是,她找到办理该案的法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到法官是依据“不告不理”的办案原则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上并无不当,但是考虑到事实较为清楚,当事人利益确实受到侵害,于是郭艳对该案提出了自己的指导性意见,予以发还重审。在提供了新证据后,原法院对该案进行了改判。事后,郭艳和法官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郭艳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省高级法院学习培训的时候,一位女法官说的话:“当别人在争论法律的时候,只有你在真正推动中国法治的前进,你的每一个思考都会融进具体案件的实践,是法官让纸面上的法律有了生命。”这样的话让郭艳觉得肩头沉甸甸的,“很多优秀法官都帮助过我,也给我树立了榜样,激励我成为像他们那样勤奋工作的人。”
郭艳平时接触最多的还是她的当事人。在审监庭工作多年,郭艳对基层的普通百姓有了很深的了解。她非常注重耐心细致地听当事人的心声,只有尊重他们,才会被他们尊重。
到郭艳手里的案子,基本上都是矛盾重重的疑难案件。对于这样的案子,郭艳总是本着“案结事了,化解纠纷”的原则,首先选择调解。2010年,郭艳接手一起许某与某中学、王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之前,该案在社会上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引起众多学校和家长的关注,其中的关键是三方责任的划分。郭艳因势利导,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思路做通了三方工作,达成和解意见。既维护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保护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每次能够调解结案的时候,郭艳都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运地遇到了通情达理的当事人,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而其中的努力和付出,只有她自己知道。
郭艳的家在新乡,父母都是60多岁的人,父亲还患有中风,腿脚不是很灵便。每次回家,郭艳都会陪父母上街转转走走,帮着采购些生活用品,陪着父母聊聊自己的工作。
郭艳说长这么大觉得最亏欠的就是自己的父母,可父母从来不埋怨郭艳不顾家,反倒劝她不要分心。因此,她决心做好工作,不出差错,让父母能为自己感到骄傲。
“看着父母,我觉得生命真的很脆弱。可是看到我的当事人,我就告诫自己要坚强。我爱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的父母、我的同事、我的当事人,是他们的激励,让我有了在法官岗位上坚守的勇气。”
本报通讯员 刘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