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促进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任命的干部开展工作评议。重点评议其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如您对哪个或哪几个部门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有不满意的人和事,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向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公室反映。电子邮件地址:rdpy508@163.com;通信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公室;电话号码:3568080。特此公告。
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