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我市今年上半年共查处酒后驾驶5238起、醉酒驾驶307起。
在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的事故中,其中2起事故引起了记者的注意。4月15日5时20分,高某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7mg/100ml)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附载张某,经塔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塔南路铁路桥南50米处时,撞到道路隔离墙上,造成张某及高某受伤(重伤二级)、警示设施和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6月9日1时35分,曹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后附载曹某,经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人民路南水北调桥西侧200米处时,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南侧隔离绿化池发生碰撞,导致车辆侧翻,造成曹某某、曹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曹某经医院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在上述2起交通事故中,事故的主要原因皆为驾驶人涉酒。”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全市交警部门针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广宣传、全覆盖、无规律、严惩处”的原则,在酒驾整治过程中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定范围的查纠方式,严厉惩处,不留情面。无论是谁,只要发现是酒驾,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于醉酒驾驶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因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146起,已移交司法机关47起。其中,因醉酒驾驶引起的重伤、死亡交通事故共12起,共造成6人死亡、8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