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作为地方领导干部,在搞建设、谋发展的同时,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凝聚共识。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某个部门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凝聚全社会共识,让每个人自觉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者、推动者、监督者,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要履职尽责。坚持“党政同责”。党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时,突出安全发展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事项,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经常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持“一岗双责”。各级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齐抓共管”。认真落实综合监管、直接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既要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专项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对交通、消防、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加强管理和日常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乡镇或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要抓住关键。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不定期开展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把重点时段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部门整治与联动整治相结合,抓好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的整治。对新引进的项目严格审批、从严监管,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
要敢于亮剑。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特别是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干部,不管其职位有多高,一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顶格处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查三保”活动,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作者系温县县委副书记、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