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明霞)昨日,记者从省人事考试网站了解到,原定于2014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科目有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资产评估等。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凡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并缴费的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也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2014年度考试缴费成功的考生,如有放弃本次考试的,须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3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携带银行缴费交易流水单(流水单需加盖银行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进行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