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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被判赔3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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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余万元越野“新车”竟被维修过
经销商被判赔3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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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杭州8月10日专电(记者陈晓波、裘立华)男子花费104.8万元购置路虎越野车后,发现该车竟曾被维修过。8月10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共计314.4万元。

  2015年3月,原告黄先生花费104.8万元,在被告温州一汽车销售公司购置一辆路虎揽胜2995CC越野车,并在4月份办理了车辆登记。6月份,黄先生与经销商预约车辆首次保养。令黄先生感到意外的是,他在查找与保养相关的资料时,发现了《领料单》《施工单》等材料。

  黄先生随后与经销商交涉。经销商承认,与黄先生签订购车合同前,已发现车辆变速箱控制模块中的部件破裂,并在签订合同后,对模板进行了更换。黄先生认为,经销商未向其告知上述情况的行为,系属消费欺诈,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经销商更换变速箱控制模块这一信息会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应主动如实告知消费者,经销商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欺诈。龙湾区法院遂一审判决:撤销原、被告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原告退还涉案越野车,被告退还原告扣除车辆折旧费之后的购车款,并赔偿原告购车款利息损失,且被告赔偿原告3倍购车款共计3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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