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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四家单位 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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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四家单位 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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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政宣)8月4日上午,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文明焦作建设推进会上,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治安支队、中站派出所等4家单位被授予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公安局在市、区两级文明委的指导下,以构建“平安焦作”“和谐警营”为目标,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周密实施,组织全市公安系统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民警思想道德素质、单位文明和谐程度大幅度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公安系统已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3个、市级文明单位6个,树立了焦作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别是去年,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治安支队、中站派出所等4家单位面临省级文明单位到届再创任务,这些单位不等不靠、及早部署,在认真履行公安机关工作职责的同时,以深化创建工作为动力,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提高战斗力、展示队伍形象、检阅工作作风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从制度建设、硬件建设、素质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扩大教育面,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争创、人人提高”的良好氛围,取得了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开展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良好效果,顺利通过省、市、区文明办的考核验收,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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