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陕西省安康市交管部门的辅警爆料称,其所在单位下达了罚款任务,“交警队每人每月要罚够5500元”,否则便要扣除绩效工资和加班费。针对此说法,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回复称,此举实为按照上级要求的量化考核。
【观点1+1】
@修养心性-治国齐家:罚款只是执法的手段之一,而不应成为执法的终极目标。交警工作的意义在于纠正违章违法行为,不应体现在罚款金额上。我们支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如果执法和罚款数额挂钩,免不了会导致“钓鱼执法”等。如果人人遵规守法,岂不是要让交警去自罚完成量化考核任务?
@心日之泪:量化考核,量化的是细节,考核的是单位。部分单位将上级对其的考核间接转嫁到群众身上,是对上级精神的误读,与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相违背。
@梦特丝威:这个现象已经很普遍,暴露了制度的弊端,一定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解决实际问题才最关键,希望能够不断完善制度。
@水晶小草:如果交警的工资与罚款的数量挂钩的话,那苦的可真是老百姓,违章者该罚50元的罚你100元,不该罚只要批评教育即可的罚你50元。对违章者不罚不行,但以罚代管更不行!
@杨树林duwei:陕西省安康市交管部门以罚代管的做法让人寒心,折射出有些职能部门擅自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如果都用这种方法来管理,对违章行为仅以罚款处理,那些有钱的大款们尽可以在路上为所欲为,因为他有的是钱。
@我爱花园路:罚款也有任务,听上去就像小学生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老师要惩罚一样。在指标化的背后会发生什么不可知,可这是政府的执法部门,用不公平去寻求公平,结果也一定是不公平。
@胜平王大头:交警罚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章,保障民众的安全。但作为交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执法方式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如果本末倒置,有悖文明与法治,势必严重影响部门形象。
@老吕飞刀:怎么说呢?可以理解。现在不都市场化了吗?这也叫顺应市场经济,一切以量化考核为主。总不能让交警风里来、雨里去,如此辛苦,还扣除绩效工资和加班费。
@楷模开幕:针对交通违规现象屡禁不绝的现状,出台一些惩罚措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要对量化考核产生误解。
@z531312762:大家都在一边倒地说给民警定罚款指标不好,我想问一下:认真的民警在一线按照规定纠正违章,不认真的民警对违章视而不见,一个勤,一个懒,绩效工资怎么发?通常人们对奖勤罚懒都是投赞成票,可把指标一量化又有意见,让人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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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