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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老面孔”底气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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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老面孔”底气何来?

作者:□姜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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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近日对8个出现严重土地、矿产违法的市县区开展约谈。其中,一半竟是“老面孔”,淮南市、宿州市、广德县、埇桥区等4个市县区两年前就曾被约谈过。成为严重违法的“常客”,视约谈整改为“过场”,背后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一方面缘于错误的思想认识。在一些干部看来,为地方发展而违法用地,是“因公违法”,要么责任小,要么法不责众,因此,即便知道有违规违纪的地方,做起来也是“无所顾忌”。然而,表面上擎起的“公”字大旗,掩盖不了一己私利,骨子里还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决策的出发点往往还是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罔顾科学发展大局。

  另一方面是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从这4个县市区的案例来看,违法行为一再出现的背后,暴露出相关惩戒没有“伤筋动骨”或“无关痛痒”,因此约谈也就被当成“耳旁风”。

  约谈整改,本应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但违法“老面孔”的出现,证明约谈的效力有待提高。

  正本清源乃当务之急。一方面,决策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扭转“因公违法”不算违法等错误认识;另一方面,要扎紧制度之笼,对主要责任人严格追责、终身追责,这样才能有效杜绝违法“老面孔”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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