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公务员招录中,报考者出现哪些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答: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第八条,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