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出现,正改变着太多事情。比如,随着轿车软件的兴起和发展,目前,滴滴、神州、一嗨等企业在国内专车服务领域厮杀正酣。
然而由于缺乏具体的监管规范政策,自2014年年底以来,国内一些地方陆续叫停专车运营。不过,叫停专车运营引起舆论的关注,监管挑战也只是“互联网+汽车”产生的融合效应之一罢了。只有直面当前互联网专车这一新型业态的法律真空,积极思考如何将互联网专车纳入法治轨道,才是真正呵护互联网专车这一商业创新。
完善监管也是呵护,这话绝不矫情。鼓励创新并不是不能说“不”,相反,规范的秩序、公平的环境,有助于“新业态”更好成长。比如,如今网络售假、网络欺诈、侵犯用户隐私等违法违规现象很猖獗,亟须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监管措施建起“过滤网”,加强监管、完善服务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这个行业才能可持续发展,否则很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当然,新事物的成长,往往都是先有实践、再有认识,先有事实、再有概念,先有创新、再有规范。自然,支持互联网“新业态”成长,也需要顺应规律,创新管理思路,不仅重视和支持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支持基于网络的数字化制造、内容服务和平台经济发展,还要加大市场准入、运营服务等环节的政策和管理创新,特别要鼓励服务于企业创新活动、有市场需求的新业态发展,如研发服务、创业服务、增值服务等,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
面对新型企业、新型组织、新型业态,不能因为原来没见过就一味摇头,也不能因为“本本”上没有就不容纳、不认同,让“新业态”发展“卡壳”。当前,跨境电商新业态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已经成为共识,不少企业界人士对其表现了较高的预期。但同时,由于跨境电商新业态仍然处于成长阶段,相关规范并不完善,有专业人士建议,应该允许试错,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进行规范,形成有利于这些业态发展的规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矩本身也是来自于实践并随实践发展而不断变革的。有关部门要变过去只管“查字典”到今天主动“编字典”,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特别是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的新业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政府监管究竟该如何适应新业态的发展?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所长高世楫近日在一次论坛上的建议值得听取:政府应以一种开放、包容的姿态鼓励“互联网+”等融合新业态的出现,最大限度扩大市场准入、鼓励竞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务实的态度、先进的手段改进政府监管,为新业态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土壤。
如今,我市新业态发展方兴未艾,相信有政府呵护、有政策托举,焦作经济转型升级的“新”篇章必将更加精彩恢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