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 实习生蒋瑛豪)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市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切实搞好我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市政府安委会制订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尤其是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做到了一岗一责,是否纳入了日常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周边的安全距离与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情况,企业内部各装置、罐区之间是否存在距离不足、布局不合理的情况,是否开展了全面的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管控情况;项目工程建设期是否在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留下隐蔽性事故隐患;高温汛期防火、防中毒、防泄漏、防中暑、防超温、防爆炸、防触电、防烧(烫、碰、摔、挤、压、碾)伤和防静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巡回检查等制度落实情况;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机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和部件的选型、材质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情况及定期检测情况;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吸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是否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易燃易爆场所是否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