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孙女士
问题陈述:5年前,我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法院把女儿判给我抚养,前夫每月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现在女儿即将上大学,生活支出增加了不少,所以我想让前夫多给孩子支付些抚养费,但前夫不同意。因此,我想问一下,能否要求前夫增加孩子抚养费?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孙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近日采访了市金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卫群。他说,如果孩子确实因上学生活支出增加的话,孙女士要求前夫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合理的。按照《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孙女士跟前夫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