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泉)近年来,焦作银监分局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增加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强化对焦作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力促焦作市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一是强化理念引导。该分局引导焦作市商业银行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强化焦作市商业银行增强法人治理、管控金融风险、加快金融创新的意识,走稳健发展之路。二是提高法人治理效力。在该分局引领、协调下,焦作市商业银行于2012年引入港中旅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使焦作市商业银行成为省内首家由央企作为大股东的城市商业银行。2014年,港中旅集团再次增持9.27亿股,焦作市商业银行资本金由14.31亿元增至24.02亿元,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引资,实现了引智、引技,焦作市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法人治理机制逐步完善,取得了业务发展速度、规模、风险控制和经营效益的全面提升。三是强化风险控制。焦作市商业银行引入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前置风险防范关口,将风险扼制于萌芽状态。通过重建授信风险管理流程,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问责力度,使全行上下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得到明显深化。通过加强风险提示,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督促和引导该行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化解信贷风险。焦作市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实现了上档升级,监管评级由4A级达到3B级。四是鼓励金融创新。促使其实现了由单一的存贷款业务向存款与贷款业务、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等全面发展,积极发展了信托、债券、票据等同业业务,投资收益支撑起全行利润,收入结构明显优化。历经几年的创新发展,焦作市商业银行已逐渐成长为我市银行业体系中一支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力量。截至2015年7月末,焦作市商业银行存贷款分别较年初增加56.3亿元和28.8亿元,居全市各金融机构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