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见习记者郭嘉莉)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截至昨日下午,我市已为300余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等发放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
据了解,为抗战老兵颁发纪念章,是今年中央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发放对象主要包括五类:一是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八路军、新四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和各地游击队健在的老战士,二是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地方工作和地下工作的健在的老同志,三是曾在国民党军队参加抗战并于解放战争时期及其以后参加革命工作(或入伍)以及回乡务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四是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海内外爱国人士、抗战将领中的代表人士,五是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中的代表人士。此外,2015年1月1日后去世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也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根据中宣部、省委宣传部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民政局、人社局、老干部局、侨联等部门组成的纪念章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纪念章发放工作,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为严肃、认真地做好此次纪念章发放工作,我市将发放工作分为确定发放人数及名单、核实纪念章领用人住址和联系方式、领取并妥善保管纪念章、发放纪念章、反馈发放工作信息五个环节,确保纪念章准确无误地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