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为保障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优良,从8月28日起,我市启动全市空气质量保障最高级别应急预案。连日来,通过多项环保措施的扎实落实,8月28日至9月3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直维持在优、良水平。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空气质量保障方案、项目清单、应急预案、督查方案、奖惩办法等文件,明确了燃煤管控、扬尘管控、机动车管控、非电企业管控、油气污染管控等措施。同时,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时启动了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措施。
实施燃煤污染控制。完成208台燃煤锅炉拆改。目前,除部分锅炉主体受客观原因影响未拆除(附属设施已拆除)外,此项任务已基本完成。采取控煤减煤措施。对全市29家重点燃煤消耗企业全面采取控煤措施,确保2015年年底前原煤使用与去年相比减少150万吨标煤。强化燃煤煤质管控。各火电企业入炉燃煤煤质硫分不得超过0.5%。严格散煤控制。对市区19家型煤加工厂开展综合整治,要求定量添加固硫剂。实施火电企业限排。通过采取机组停产、限制负荷等措施,确保全市12家火电企业限排40%以上。实施非电企业限排。对全市钢铁、水泥、玻璃等54家非电企业,通过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再减排30%以上。开展落后产能淘汰。焦作电厂、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老机组目前已停用待拆。
实施扬尘污染控制。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全市137家建筑工地完成“绿色工地”各项扬尘污染防治。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增加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频率,市区每天出动17辆保洁车辆,机扫里程270余公里,机扫面积90余万平方米,洒水里程500余公里,洒水面积400万平方米,要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扫洒水率不低于85%;市城管、公安、交通、环保、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密闭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运输车辆400余辆。开展市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公路路政等执法人员在全市各干线公路重点路段安排11个执法执勤点,开展联合执法,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执勤,严厉打击违法运输车辆,8月20日至今共查处、纠正160余辆违法违规车辆。
实施机动车污染控制。开展黄标车限行管理。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划定了城市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城市建成区全时段限行黄标车。开展道路检查执法。市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全面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检查行动,8月20日至今共查处无环保标志车辆闯禁行163起。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黄标车6612辆、营运黄标车1029辆,完成比例分别为110%和66%。
实施油气污染控制。开展油气回收治理。8月底前我市需完成1座油库、234座加油站、48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目前仍有中石化1座油库和30家加油站未完成,我市已对8月28日前仍未完成任务的油库和加油站一律实施停产整改。严禁露天烧烤。全市667家露天有烟烧烤摊位得到清理,目前各城区基本不见露天有烟烧烤。开展餐饮门店油烟治理。在城区和县市同时开展固定餐饮门店改清洁能源和油烟治理排查及整治工作,完成整治1327家。
同时,我市还开展了应急减排响应。按照环保部、省政府最新要求,市政府决定自8月30日24时起至9月4日零时止,启动全市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减排工作,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要求36家有在线监控的企业按在线监控数据核算,落实减排措施;没有在线监控的30家企业按照用电量、原材料消耗量、产品产量进行考核,压减生产负荷。其中,电力企业发电负荷不得超过50%,钢铁、水泥、碳素、玻璃、非煤矿山、陶瓷(清洁能源除外)等企业一律停产;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机动车除环保、安全、信访、抢险、应急等车辆之外全部停驶;全市137家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停工措施;城市建成区不间断开展主干道洒水、清扫保洁工作,由以前的每天4次增加到每天8~10次。
“环保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段时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运用推广,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让好天气长留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秦中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