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已经开始,公安交警在此提醒校车驾驶人:
1.暑期校车停运,开学重新投入使用,启用前应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不可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2.今年8月29日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公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校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纳入刑法约束,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严禁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3.校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4.校车停靠时,必须选择指定的停靠站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时应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行人。
5.校车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驾驶人应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盲目抢行。邱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