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山民三初字第0004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焦作市日欣电子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焦作市高新区永兴路南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焦国用(2011)第01483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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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