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按照市蓝天办统一要求,8月28日0时至9月11日24时,我市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部停止生产,严禁偷偷恢复生产。这些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要求?9月7日,市政府“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组来到修武县突击抽查,被抽查的三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
据介绍,按照有关要求,8月28日0时至9月11日24时,我市非煤矿山企业要暂停生产。9月11日24时之后,四证齐全的非煤矿山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督查人员首先来到修武建鑫砼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检查,没有发现该企业偷偷生产的痕迹。沿着阶梯,督查人员爬到石灰窑的顶部看到,两个窑口已被白石灰封堵。尽管已封堵,但其中一个窑口仍向外散发热量和微量的烟气。对此,厂区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石灰窑就像家里的煤炉,封住火后,内部并没有完全熄灭,因此才会微微冒烟,但并没有生产。
随后,督查人员又到修武县全星钙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该公司厂区内静悄悄的,见不到工人生产的踪影,该公司高高的金属炉子已经冷却,证明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督查人员抽查的第三家非煤矿山企业是修武县高恒精钙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也处于停产状态。
“在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方面,我县实行四级监管制度,县里有督导组,每天进行督导;县国土资源局派驻人员,进场进行看管;乡镇派出专人对辖区企业进行看管;县环保局每天进行排查。”修武县副县长余中杰说,如果发现哪个企业偷偷生产,将会责令停止生产,并对其采取断电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