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山宣)近日,市区微信朋友圈里热传着一条“建设路一餐馆,喝酒男子偷孩子”的信息,并配发多张现场照片。发现该信息后,我市警方迅速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形成专报呈送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并持续动态关注跟进。
我市警方初步查明此案基本案情:9月8日19时许,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胡某到市建设路市财政局对面的糊涂王饭店吃饭。胡某当时身上没钱,便拿了一瓶白酒和一些下酒菜,坐下先喝。20时许,王某和丈夫郜某、儿子王某某(3岁)、侄子王大某也来到该饭店吃饭。胡某醉酒后,到邻桌找郜某借手机,拟给工友打电话,郜某没有理会。胡某发现一个小孩在饭桌间跑来跑去玩耍,就上前抱住小孩(即王某某),让其到自己桌上吃东西。胡某刚抱起王某某,就被饭店老板喝止,后被王某某的家人郜某等人扭送至公安机关。
当日21时40分许,市公安局山阳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对王某、郜某、王大某等人分别进行询问,了解事发情况;对抱孩子的男子胡某进行调查并讯问。
经调查得知,胡某没有犯罪前科,其工友证实其一直在工地做腻子工,精神不太正常,常酗酒后行为异常。因胡某没有拐卖儿童的主观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该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山阳派出所对胡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因与胡某家属联系不上,将胡某送至其所工作的建筑工地,交给负责人严加看管。
警方就此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在家附近或是外出,请勿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一旦发生孩子走失或被拐情况,要立即报警。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自我防护意识。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