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我的老表书剑。
当年,我舅给他取这个名字,在贫穷偏僻的乡村,显得那样高大上和文艺范儿。后来,我舅还用遒劲有力的草书,写出一幅绝美的对子,挂在堂屋中间的墙上:两袖清风三尺剑,一枕明月半床书。上下联末一字暗含我老表的名字。真是意气风发,古味十足,直叫刚上小学的我,钦佩不已,羡慕不已。
我老表书剑与我同龄,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楚,到底我俩谁年岁更大一些。童年的记忆里,一个又一个漫长而炎热的夏天,我总是在舅家度过,我和书剑是最铁的伙伴,白天我们形影不离,或者帮大人干些杂活儿;晚上,两个黑娃儿钻到一个被窝筒子里睡觉。舅家门前,是一个挺阔的水塘,里面养着鱼,还有莲藕,也有野生的泥鳅、黄鳝之类,更吸引着一大群一大群的鸭和鹅,在水面上游。我们一起光屁股下水塘,摸莲藕,捡鸭蛋,逮泥鳅;或者上树掏斑鸠,摸爬叉,每日忙得不亦乐乎。那时虽穷,大人们都顾不上看我们一眼,但好在有这么多游戏,我们并不寂寞,反而觉得开心至极。我妗子腌的咸鸭蛋很好吃,但不是每天都能吃得到。只是麦收时节,大人小孩才能饱一下口福。但因为我是客人,平常日子里,我每天晚上都能得到一个咸鸭蛋。我有时舍不得吃,偷偷藏着,趁大人不注意,塞给我老表。我老表并不吃,总是在我没有咸鸭蛋吃时,再拿出来给我。我们老家的乡村,那时有一句开玩笑的粗话,是说明表亲不算亲的:“一表三不亲,老表算龟孙。”我却觉得我跟我老表亲得很,比亲兄弟还亲。
我舅也算是个文化人,极少见地读完了中学。毕业后,被村小学招了过去,以民办教师的身份教书。一教就是几十年。他身上有着较顽固的旧式儒生的习气,比如有一点儿恃才傲物,有一点儿愤世嫉俗,有一点儿穷硬倔强,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他一辈子也得不到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机会,更别说当校长这样的青云之途更是与他绝缘。
我舅的坏脾气和几十年的粉笔生涯,还造成了他过早衰老,患上了慢性支气管炎。他两岁多时,就失去了母爱。我姥姥过早病逝,扔下我姥爷和年幼的我妈和我舅。我妈曾对我讲,小时候的印象都是饥饿。我妈曾跟着大孩子们挖田鼠,收获的田鼠用柳条儿串成串儿,架在火堆上烤着吃,她总是舍不得尝上一口,而是小心翼翼地把那些黑乎乎的带着焦糊香味的鼠肉,剥给她唯一的弟弟吃。
但这不妨碍我舅在三尺讲台上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这是我舅曾经最爱书写的词句。那一年过年,我到舅家走亲戚,一进堂屋,迎面的中堂上,是一幅阔气无比的洁白的生宣,生宣上,是龙飞凤舞的狂草,正是这首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字字抱朴守拙,笔锋凛冽,愤懑内藏;行行风雷滚滚,龙吟虎啸,悲壮之至。尤其是末一句:一樽还酹江月。那月字的一撇,直下九宵,不管不顾,执意决绝,火气十足。这一笔,看似破格,却成全局之豹尾,整篇之璇玑。这幅狂草的两侧,正是那个对子:两袖清风三尺剑,一枕明月半床书。我那时已上了学,粗识了几个文字,虽不太懂字与书间的妙处与意味,但那气场那阵势,还是令我为之一震。我似乎明白了,我舅看似胆怯懦弱的外表下,隐藏着的坚强的不可屈服的内心。
我舅说不上桃李满天下,但教出来的学生也能数以千计了。我舅对他的长子书剑,寄予了太多的期望:一书一剑,文武双全,不敢说齐家治国平天下,最起码也要饱览群书,做个贤人。而我老表,却几乎不买这个账。练武倒是练了一阵子,小洪拳打得像模像样。他最拿手的是倒立,双手抱于胸前,只用头顶着地倒立,能坚持一两分钟,我连手带头一齐着地,也倒立不起来。可是我读书比他好。
书剑读书读到初中二年级,就提前开始了一场死去活来的恋爱,要命的是,那个女生还是他们家的一个偏房亲戚,这在当时的乡村,算是大逆不道了,甚至有些“乱伦”的嫌疑。也因为争风吃醋,在学校里,还发生过几场恶斗。书剑手脚麻利,下手也狠,没吃到什么亏。剧情往下发展,他的“情敌”搬了救兵,引出了社会上一个刚出狱不久远近闻名的恶棍头子,他扬言要对我老表下手。我舅吓得哆哩哆嗦,去找我父亲商量。好在我父亲跟那个恶人的家庭有过一些交情,费尽口舌,好说歹说,那恶人终于同意放过我老表。最终,这场惊心动魄的恋爱,因生不逢时而早早夭折了。我老表,连学也上不成了,一转身就变成了社会青年。
我无法想象,我舅当时的表情和心情。
我只知道,从那以后没出几年,我再见到我舅时,我舅就成了一个躬腰驼背不时咳嗽几声的小老头了。我妗子的唠叨,更渲染了这种衰落的氛围。唯一光鲜的,是我老表书剑,他永远一幅满不在乎的表情,整天头发梳得光光的,小脸抹得香香的,江湖气儿足得很。
我高中毕业时,我舅给书剑盖了三间大砖瓦房的小院,并给他娶回了附近村子的一位姑娘。两年后,他两口子丢下一个女娃儿,远走他乡打工去了。又两三年吧,又回来生下一个男娃儿,娃一过百天,两口子就又飞远了,分析原因,大概是因为书剑媳妇跟她婆婆常闹矛盾。我老表挺好的院子,慢慢成了荒芜至极的园子。
可惜我老表,现在北京还是广州打工,我也不太清楚。过年时,向我舅打听书剑的下落,我舅只是摇头叫骂:“说这个坏良心羔子,别提他了,把两个孩子丢到家里是死是活不管不问,好几年都不曾回家看一眼,现在他的闺女都要上高中了,这混账货连电话都不打一个!”
所幸的是,书剑的弟弟书成——那个几乎被我们大家所忽略的又黑又瘦又小的家伙,印象中还是总流着口水挂着清鼻涕的小孩儿,不知不觉长成了壮汉,不知不觉成了包工头儿,担当起了支撑这个家庭的顶梁柱。我舅家的生活日趋现代化,新建的平房阔大明亮牢固,按照城里的风格装修,沙发茶几电视机饮水机一应俱全。我舅看到这些,比较满意,似乎病也减轻了许多。他说:“你看看,现在的生活,吃的穿的住的用的,过去想也想不到呀。”顿了顿,又说,“还是书成这孩子孝顺!”
然后,我舅陷入了无限怅惘之中。他想起了书剑。书剑是他的一大块心病。
“书成这孩子是孝顺。过去,书剑这孩子也仗义。”这话是我妈说的。大约是三年前吧,有一天,书剑从外地回来了,急匆匆赶到我家,放下一大堆水果,跟我妈——他唯一的亲姑姑说上几句话就走了。此外,他只是偷偷看了自己的一双儿女,甚至连自己的亲爹亲妈都没有去看望——极有可能,还在跟他的亲爹亲妈怄气呢。
唉,光阴真是一匹潜逃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