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起,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抄告制度。除了要接受交警的教育,交管部门还要将违法行为抄告违法者的单位或社区。其实,成都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此前,广州、武汉、沈阳等多个城市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都推行过“行人违法抄告制度”。然而,这些年过去了,这些城市的行人交通违法现象并没有因此而改善。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我很丑其实我很二:行人违规由传统的束手无策,变为借用抄告手段达到道德执法的目的,是转变工作思路的体现,值得提倡。
@风开季节:这个可以有!不少人总是轻微违反交通规则,就在于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危害。倘若真的推行抄告制度,那么他们可能会感到羞耻,必然谨慎行事。至于担心侵犯隐私,如果自己不违法,又何须害怕呢?
@落雪怎无痕:人要脸,树要皮,这个抄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震慑当事人的作用。只是要想从根本上扭转违章现象,还得靠法律法规来约束。
@爱商顾问钱飞君:我单位有一项规定,对存在不文明交通行为被通报或曝光的人,将记入年度绩效考核,这意味着只有被通报就要承担责任,和工资挂钩。“行人违法抄告制度”是否有效,关键看各单位领导的态度,领导动真格,员工就注意;领导不当回事,员工还是我行我素。
@菏泽新志:不和发奖金、评职称等挂钩,“行人违法抄告制度”就是“稻草人”。如果单位领导根本就没有把“抄告”当回事,就应该连领导一块罚。
@江苏日月江南:交通违法抄告单位和社区折射出交管部门在交通治理方面的无奈,希望借助单位和社区的力量来改变现状。这样做虽然出发点和动机不错,但效果有限,因为如今的单位人早已变成了社会人,在社会上违法而要求单位处罚,于情于理都有点说不过去。
@老吕飞刀:抄告制度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要做好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公民提高个人素质,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龙腾四海112:现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太普遍,将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告知其单位或社区只算道德惩罚范畴,“药量”明显轻微。要想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离不开重罚、将违法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这样的“猛药”!
@莫莫的时间:教育点到为止就好,抄告到单位和社区就有点过分了,有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嫌疑。治理交通秩序也该走出惩罚教育的思维,毕竟罚是手段,让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才是目的,不能让市民心悦诚服地认同交警的做法,罚有何用?
@kellykeron:总感觉“抄告制度”有侵犯隐私的嫌疑。是的,行人交通违法很不好,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但是,搞到单位、社区人人皆知,是不是有点儿过分?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者的行为必须经得起考验,不然,很难让人心服口服。
【下期话题】
四个字的名字多起来
据《焦作晚报》报道,柴李御天、阳云依一、宝华迷雪、杨紫馨雁……如果不说,你会相信这些是孩子的名字吗?新学期开学后,许多人在网上晒学生名单,看到一个个与众不同的或霸气,或诗意,或别致的名字,网友们评论得很热烈。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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