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富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我村委会于2015年7月20日向贵公司发出了《解除土地租赁协议书的通知》,并张贴于贵公司办公场所,要求贵公司派人与我村委会协商处理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但贵公司一直未派人来,截至目前也联系不上贵公司。我村委会再次通知贵公司,请贵公司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10日内前来处理相关事宜,10日后我村委会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处理。
特此通知
武陟县北郭乡马后庄村委会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