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一个果实飘香收获的季节,一个满载期望扬帆起航的季节。
丰收的怀川大地,一个以创业、创新为主轴的百千万农民创业创新行动宣告启动。
这是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创业、创新重大机遇,组织动员我市农村生力军,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洪流,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焦作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这次“双创”活动,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农民主体、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在农村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域范围内,利用平台建设、政策扶持、创业辅导、公共服务、宣传推介等途径,引领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村干部、退役士兵等农村生力军,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小微企业,投身创业创新大潮,建设富裕美丽新焦作。
百千万农民“双创”的主要任务是: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成100个农业主导产业突出的创效型产业村,发展1000个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创新型企业(含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10000个诚信经营、带动作用明显的创业型农民,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
实施“双创”行动,决策英明,意义深远:不仅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投资需求,为当前保增长、促发展增添新动力;又有利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还有利于为广大农民提供自主创业空间,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焦作提供强力支撑。
这次“双创”行动,将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在新兴业态上寻求新突破,重点发展电商经济、扶持乡村旅游和开发光伏农业。在新型主体培育上,重点培育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做强做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我市为加大对“双创”的扶持力度,从2016年起,设立2000万元的农民创业创新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创业产业发展、创业平台建设、组织评选表彰。为降低创业门槛,放宽创业领域,允许农民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各个行业和领域创业兴业,将推行“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以及“三证合一”,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
为激发全市农民创业创新活力,我市出台了一揽子扶持奖励政策:对新命名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命名的省级龙头企业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核心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建立省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2万元。对境内外首次发行上市或通过“借壳”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在新三板市场实现挂牌的奖励50万元;对新通过国审、豫审的粮食新品种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分别奖励5000元、3万元、5万元,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10万元;对纳入全省产业集群规划的畜牧产业化集群,奖励核心企业50万元;对农民创业主体利用“互联网+”,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由受益县市区财政给予3年补贴;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示范点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认定为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奖励10万元。
创业创新正在成为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推进农民创业创新是加快焦作跨越崛起的战略选择,是改善民生奔康致富的现实选择,是赢得区域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角度,全面贯彻落实好百千万农民创业创新行动的各项任务,真正形成凝心聚力创业创新、共谋发展人人成才的良好局面,支持各类农民创业主体在“互联网+”新业态中主动作为,实现创业创新梦想,使焦作真正成为农民创业创新的热土,真正成为体现人才价值的福地!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千万农民创业创新行动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意见》文件解读
详见今日本报六、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