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税稽公〔2015〕2号
焦作市兴统物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焦国税稽罚告〔2015〕20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