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
为了落实市政府2015年9月30日之前全额返还契税的惠民政策,维护业主的最大利益,经我公司不懈努力,现已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前往位于焦东路2211号亿家运河上郡售楼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联系电话:3601666 3601888
河南亿家房产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附业主名单如下:
谢海涛、王盛楠、王凤玲、裴羽、李乃保、崔晴、刘冬玲、李冉、赵法卿、安洋、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