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微信群里晒出一幅手写的钢笔字,那是徐志摩的《再别康别》,她的字飘逸洒脱,清秀隽永,让人眼前一亮。她说,每每看书,遇到自己喜欢的章节,她都要用白纸仔仔细细地抄下来,长此以往,竟然积了厚厚的十几本,旧了也舍不得丢,时常翻翻,重新温习那些优美的篇章,然后又对照着重新抄写一遍,看自己的字迹一点一点进步,是她最幸福的事。
我也何尝不是,闲暇时,便拿出书和纸笔,边读书边认真地做好读书笔记,也常常在夜晚,伏案记下自己的心情,将那些生命里感动的片断记录在册。那是我最享受的事情。
遥忆当年,我还在一所偏僻的学校上学,我的班主任张老师就经常这样跟我们说,人有三大招牌。其中,两个招牌我记不太清了,唯有一手好字让我念念不忘。二十多年过去了,老师的声音在耳边依然时常回响,并且声如洪钟:“一个人的字是最重要的招牌,见字如面,字如其人,你们必须练就一手好字。”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拼命练习钢笔字。临摹的字帖买了一本又一本,也不知写烂了多少支钢笔,多少本练习册。终于,我能写得一手好字了。在学校举行的书法赛上,我的钢笔字,常常能获得名次。中考的时候,有老师这样对我说,你的字很漂亮,将来做秘书不错。
我的字,确实就像我的一块招牌,也给我极大的信心和勇气,为我赢得了不少的赞美。第一次面试,面试官对我说:“你的字不错吧?过会写简历,你一定要拿出你最好的水平,我们老板很看重字是否漂亮。我胸有成竹地说:“没问题。”我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是因为我写得一手好字。
后来,我又换了一家公司,老板对我格外器重,说我的字漂亮,全公司无人能比。离职时,他曾盛情挽留,说我走了,这个公司连个会写钢笔字的人都没有了。虽然是夸大的说辞,却让我很感动。虽然后来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我还是执意离开了那家公司,但老板在离辞书上写的“停薪留职”四个字,却给了我极大的肯定与赞赏,让我一辈子都沉浸在那种被赏识的快乐与幸福里。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有一手好字而赢来的。我为我会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而自豪。
后来,电脑开始普及,钢笔字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我也曾一度认为,字好与不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当文秘,我的那手漂亮的钢笔字,派得上用场的地方极少。但是,我依然爱上书写的时光,每个晚上,我伏在灯下认真书写的时候,是我最心静最快乐的时候,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那天,在朋友的QQ动态里,我看到了一张照片,一盏明亮的台灯下,一个男人正在做着什么,她这样评价道:男人认真的时候,是最迷人的,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不知道伏在灯下做什么事。便问他,他颇为自豪地告诉我:在写钢笔字。
是呀,还有什么比一个人在写钢笔字时那专注的神情更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