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张国富、程鸽)我市2015年度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启动了。记者昨日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9月17日起,患有重症慢性病的城镇参保职工到所在单位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登记;参保居民到参保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登记。
该中心提醒,已享受慢性病政策待遇者,今年暂不参加鉴定。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城镇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日前,我市对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扩大了门诊重症慢性病中草药使用范围。将中草药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的病种由原来的5种增加至9种,新增4种使用中草药可以报销的病种,即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再生障碍性贫血。二是增加了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待遇病种。新增病种是支架术后(包括心、脑及其他动脉系统)、混合性结蹄组织病、干燥综合征3种。
政策调整后,今年我市参加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达到21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血友病;丙型肝炎;支架术后(包括心、脑及其他动脉系统);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干燥综合征。
我市参加城镇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有10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精神分裂症;丙型肝炎;血友病;支架术后(包括心、脑及其他动脉系统);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干燥综合征。
据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参加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参保患者按通知要求到定点医疗机构参加鉴定时,须将病史资料提供完整,具体包括:门诊病历(应为原始病历)、近两年住院病历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须盖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同时,还须携带本人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和医保手册,其中居民参保人员须携带当年度参保缴费凭据(或参保社区证明)、身份证原件。
据悉,被鉴定为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的参保患者,在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有效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城镇职工为80%、城镇居民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