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艳)解放区财政局近年来不断更新保障举措,有效保证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
一是启动实施高龄补贴,制定《解放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每年预算安排400万元,对80岁、90岁、100岁以上老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元、200元、500元补助;启动实施临时救助,根据《解放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每年安排资金45万元用于保障救助;启动实施本科、大专、高中学生救助,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困难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对本科、大专、高中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每人分别资助3000元、2000元、500元;启动实施残疾人生活救助,将辖区有1、2级残疾证的无收入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保障标准不低于人均补差。⑨